2016年厦门社保新规

3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8-26

2023-08-26 12:00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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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2020年厦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6168元,缴费基数下限为1700元。2、2020年厦门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6168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234元。注: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依据自己的收入水平在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范围内自由选择社保缴费基数,城镇职工依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来确定社保的缴费基数。法律依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下同)。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补贴等收入。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2023-08-26 12:00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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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厦门社保新规出台以来,厦门市政府在社会保障领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以满足全市居民的社会保障需求。2018年,厦门社保缴费标准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缴费费用调整如下:1. 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0%调整为19.5%,个人缴费比例由原来的8%调整为7.5%。2. 医疗保险:企业缴费比例由原来的7%调整为6.5%,个人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调整为1.5%。3. 失业保险:企业缴费比例由原来的0.5%调整为0.3%,个人缴费比例由原来的0.2%调整为0.1%。4. 工伤保险:企业缴费比例由原来的0.5%调整为0.4%,个人缴费比例由原来的0%不变。5. 生育保险:企业缴费比例由原来的0.5%调整为0.4%,个人缴费比例由原来的0%不变。此外,厦门市政府还将社会保险缴费费用最低标准提高到每月3000元,以更好地保障厦门市居民的社会保障权益。上述调整将于2018年1月1日生效,厦门市居民可根据新的缴费标准和最低标准合理安排社会保险缴费费用。

2023-08-26 12:00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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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社保新规是指自2016年1月1日起实行的厦门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调整政策。根据新规定,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当地月最低工资的60%。此外,厦门市还对企业进行了差别化缴费,鼓励企业加大对员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力度。至于2018年的厦门社保缴费标准,需要具体查询当年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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