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贷"新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来源:维思迈财经2024-06-13 23:48:45
**“卡贷”新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金融是国家经济的命脉,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发展,金融业面临着日益复杂的风险形势。其中,信用卡和贷款业务作为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也备受关注。近期,相关监管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消费贷款业务的通知》等一系列“卡贷”新规,旨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卡贷”乱象频出,风险不容小觑**
信用卡和消费贷款业务在促进消费、便利民众生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在业务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盲目追求市场份额,不规范经营的问题,导致风险事件频发,引发广泛关注。
信用卡方面,一是信用卡发卡激增,风险累积。近年来,信用卡市场规模快速扩张,发卡量持续增长,截至2022年3月末,全国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在用发卡数量达到7.86亿张,单户平均授信额度超过一万元。大量消费者拥有多张信用卡,信用卡债务规模不断扩大,部分消费者过度负债,违约风险上升。二是违法违规问题突出,消费者权益受损。一些银行信用卡业务存在息费水平披露不清晰、片面宣传低利率和零费用、以手续费名义变相收取利息、违规设置账户存款保证金等问题,导致消费者被动或超额透支,加重了消费者负担。三是经营管理粗放,风险管控不足。部分银行信用卡业务经营理念不科学,盲目追求市场份额,过度依赖外包机构,风控体系不完善,导致信用卡风险管控薄弱,欺诈、套现、过度授信等问题时有发生。
消费贷款方面,一是贷款投向偏离消费领域,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一些金融机构消费贷款违规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偿还首套住房贷款、投资房地产市场等,成为“房抵贷”“首付贷”等房地产金融产品的“变种”,影响房地产调控效果。二是贷款资金被挪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一些金融机构发放消费贷款时,未对贷款用途进行有效监控,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偏离了消费贷款支持居民消费的本源。三是贷款管理不尽合理,导致过度授信。一些金融机构为拓展业务,过度营销,导致过度授信、多头授信,使得居民杠杆率上升,背负过高债务,一旦出现资金链紧张,易引发连锁反应,加大金融风险。
**“卡贷”新规出台,直击风险要害**
针对信用卡和消费贷款业务存在的乱象和风险,监管部门近期接连出台“卡贷”新规,从规范业务行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强化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治理,直击风险要害。
《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重点治理信用卡息费不透明、片面宣传、过度授信、滥发卡等问题。一是规范息费收取。要求银行不得以任何手续费名义变相收取利息,在合同中明确利息、费用项目、年化利率、计费方式、账单周期、最低还款金额比例等,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二是规范信用卡营销。强调银行需审慎设置信用卡分期透支金额和期限,严格规范催收行为,不得进行暴力催收或骚扰无关人员,不得催收与原信用卡业务无关的债务,不得多头催收等。三是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银行对本行信用卡营销人员实行统一管理,配发证件并向客户事前出示;建立客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技术手段对客户信息进行安全防护;妥善解决消费者投诉,及时披露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等。
《关于进一步规范消费贷款业务的通知》重点治理贷款投向房地产、贷款管理不审慎、过度授信多头授信等问题。一是严格贷款投向。明确消费贷款不得用于购房、偿还房贷,不得用于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和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不得用于购买、投资收藏品、回购交易,不得用于生产经营等非消费领域。二是加强贷款管理。要求金融机构为借款人提供清晰、准确、完整的贷款产品和服务信息,不得诱导消费者过度借贷;加强消费贷款用途管控,不得以信用贷、经营贷等其他贷款名义变相发放房贷;审慎开展综合消费贷款业务,严控与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无关、非消费用途的贷款授信等。三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公开披露投诉渠道信息,及时受理并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加强合作机构管理,严禁与违法违规机构合作开展消费贷款业务等。
**“卡贷”新规落地,重在夯实责任**
“卡贷”新规的出台,直指信用卡和消费贷款业务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为金融机构划清了业务红线,也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了有力保障。要让“卡贷”新规真正落地见效,还需
卡贷
新规
金融风险
防范化解
【声明】维思迈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