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卡新规" 落地, 消费者权益获保障
来源:维思迈财经2024-06-13 20:10:39
**“刷卡新规”落地,消费者权益“卡位战”**
在“刷卡时代”,人们出门只需一张小小的银行卡,即可走遍天下。然而,在便利的背后,也存在着各种消费纠纷和风险。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一“刷卡新规”的落地,将从源头上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筑牢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第一道防线。
**电信网络犯罪猖獗,加强支付管理迫在眉睫**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也随之兴起,其手段不断翻新,形式更加隐蔽,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据统计,仅2020年,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2.2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6.1万名,打掉犯罪团伙2.2万个,追缴返还人民群众被骗资金1876亿元,网络诈骗已成为当前发案最高、损失最大、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犯罪类型。
在各种电信网络诈骗中,利用银行卡和支付账户转移赃款,是犯罪分子最为常用的手法之一。犯罪分子往往通过非法手段获取银行卡和支付账户,将诈骗所得迅速转移,并通过频繁的资金链转移,来逃避公安机关的侦查。
因此,加强对银行卡和支付账户的管理,从源头上切断犯罪分子的资金转移渠道,成为打击电信网络犯罪的关键一环。
**源头治理,新规筑牢防范电信诈骗“防护墙”**
《通知》的发布,正是从电信网络犯罪多发的原因入手,对银行卡和支付账户的管理进行源头治理,通过规范银行和支付机构的业务行为,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筑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防护墙”。
《通知》明确,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建立客户尽职调查制度和身份验证体系,充分了解客户身份特质和交易行为,从而识别特约商户及相关交易风险。
同时,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强化对特约商户审核准入、交易信息监测、风险会商、实地检查等风险管理环节,完善对可疑交易的风险监测模型,及时发现可疑交易行为,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和处置。
此外,《通知》还要求银行和支付机构建立相关制度,对特约商户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定期对交易情况进行核对分析,对异常交易开展风险排查,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防范和处置。
**明确权责,新规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通知》的实施将有效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通知Multiplier》明确,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向客户充分披露特约商户相关信息,包括特约商户名称、特约商户编号、特约商户结算账户信息、特约商户交易信息等,并确保客户知晓相关风险和责任。
同时,《通知》规定,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尊重客户的自主选择权,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限制客户选择权,或者减轻银行和支付机构自身责任。
此外,《通知》还要求银行和支付机构建立客户投诉处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处理客户投诉,并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档案,确保客户投诉得到及时、有效、妥善处理。
**加强行业自律,新规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除了保障消费者权益外,《通知》的实施也将促进银行卡和支付结算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行业秩序和稳定。
《通知》要求,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风险防范能力,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审计监督制度,加强对银行卡和支付账户风险的管理和控制。
同时,《通知》鼓励银行和支付机构开展行业自律,通过制定自律公约、建立自律组织等方式,加强行业内部监督和管理,共同维护行业秩序和稳定。
**落实主体责任,新规推动社会共治**
《通知》的实施,不仅是对银行和支付机构的管理,更是推动社会共治,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通知》明确,银行和支付机构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约商户的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调查取证工作。
同时,《通知》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通过各种渠道举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保障消费者“钱袋子”,新规为银行卡安全加“双保险”**
《通知》的发布和实施,将从源头上保障消费者的银行卡安全,为消费者“钱袋子”加上“双保险”。
首先,《通知》要求银行和支付机构加强对银行卡和支付账户的全流程管理,从开户、使用、交易监测等各个环节入手,识别和防范风险,保障消费者的资金安全。
其次,《通知》鼓励银行和支付机构创新技术手段,通过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生物识别技术,来验证客户身份,确保客户的账户安全。
此外,《通知》还要求银行和支付机构建立客户投诉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银行卡和支付账户的风险事件,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落实关键在行动,各方合力织密“安全网”**
《通知》的发布只是第一步,关键在于落实。银行、支付机构、消费者、监管部门等各方应共同行动,织密“安全网”,让消费者放心“刷卡”。
银行和支付机构应严格落实《通知》要求,加强内部管理,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并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创新产品和服务,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支付体验。
消费者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慎使用银行卡和支付账户,及时了解和掌握银行卡和支付账户的相关知识,发现异常交易及时采取措施,并积极向银行和支付机构反馈,共同维护自身权益。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银行和支付机构的监督检查,督促其严格落实《通知》要求,并及时处置消费者投诉,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公安机关、银行、支付机构等各方应加强合作,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共享信息,形成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合力,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社会各界齐发力,共筑安全“防火墙”**
除了银行、支付机构和消费者外,社会各界也应积极行动,共同筑牢安全“防火墙”,维护社会稳定。
政府部门应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向公众普及电信网络诈骗的危害和防范知识,提高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媒体应加强舆论监督,及时曝光电信网络诈骗案例,揭露犯罪分子的诈骗手法,并积极传播防范知识,引导公众提高警惕。
学校应将电信网络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培养学生正确的网络安全观,提高学生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电信运营商应加强对电话卡的管理,严格落实实名制,并通过技术手段识别和拦截诈骗电话,从源头上切断犯罪分子的作案渠道。
总之,《通知》的实施,是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银行、支付机构、消费者、监管部门等各方应共同行动,社会各界齐发力,织密“安全网”,筑牢“防火墙”,让电信网络犯罪无处藏身,让消费者放心“刷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保障
消费者权益
刷卡新规
【声明】维思迈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