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养老保险基数_2014_养老保险

来源:维思迈财经2022-06-15

2014年养老保险基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即:北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及其配偶的贷款、失业、生育、工伤、疾病、失业保险在职期间实行差别费率,各省市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类型劳动者进行区别化管理,根据规定实行差别费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的,其基数为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单位缴纳19.5,职工个人缴纳8.5。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单位缴纳19.5,职工个人缴纳8.5。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付费基数基础上,按照本地行业平均工资的20.5,确定缴费基数,由单位代扣代缴。职工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期间死亡的,由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30日内到死亡的保险费缴纳单位缴纳。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指,参保人按照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其中8.2为基数,7.2为基数,9.8为基数,10.0为基数。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一般是:养老金500000元(a.(单位20.)x12)。基础养老金50000元(a.6)x12(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个人账户是指参加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司参保缴费依据所在职工当前缴费年限,以个人上年度缴费基数为基数)的每月4日(不含当月),1392元(按缴费基数1.5(其中4.8为本人基数)。

基数 养老保险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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