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股期的会计处理?转股期会计处理的注意事项?

来源:维思迈财经2022-12-03 19:38

转股期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企业应当在确认销售收入时将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扣除预计信用损失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信用损失是指,企业按照与债务人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约定,预计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应收款项信用情况,对可能发生的信用损失进行合理估计。

转股期会计处理的注意事项

会计政策的选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2006 年修订版)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1被投资单位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实际利润法计算的利润分配表中实际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2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3其他情况,不予确认。

什么是转股期

转股期是指股票发行企业向原股东配售新股的期间。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时,股东有权优先认足新发行股份。股东优先认股是以其所认购的股份自公司发行新股时起,拥有优先于他人认购新发行股份的权利。优先认购期结束后,股东所认购的股份可以转让。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发行人股票发行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公司股东可以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的25%在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出售。

注意事项 处理 会计 转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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