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赔偿:全险200万,撞死人后还需要自费吗?

来源:维思迈财经2024-05-03 09:03:37

近日,一起车祸引发了公众对于保险赔偿的疑问。据悉,在这起事故中,肇事者购买了高额的全险,并且在交通意外中致使他人不幸身亡。然而令人震惊的是,在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该肇事者被告知除了获得最大限度为200万元的保险赔付之外, 还需要承担剩余费用。

这个消息迅速引发社会上关于“撞死人后是否还需自费”的讨论和质疑。很多民众都感到困惑和愤怒——如果已经购买了如此高额的全面责任保单(即所谓“全险”),那么为何在造成重大损失时却依旧要求被害方家属通过私下透过法庭诉讼来索取差价呢?究竟,“全险”真正能够给消费者带来哪些权益与利益?

调查显示,在中国市场目前流行着两种类型主流汽车商业第三者责任强制性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和商业车辆损失保险(即所谓的“全面责任险”)。其中,“交强险”是由国家法律规定,为了补偿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伤亡或财产受到损害而设立的一种基本公共利益型社会福利性责任保障措施。与之相对应的,“全面责任险”的购买并不是必须要求,但许多消费者仍然选择购买以确保在发生意外时能够得到更加完善和广泛的赔付。

然而,在这起事件中却暴露出现行汽车保单存在诸多漏洞。首先就是投保金额限制问题。“全面责任险”的最高额度被设置为200万元,并不能覆盖所有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导致巨额索赔需求。尤其当肇事方身上搭载着名著作、体坛明星等具有极高价值个人形象代表物品时, 这些珍贵资产将无法通过普通机动车辆综合商业第三者(含司机) 车辆油污济南市民网站平台 2015年8月14日-【油污济南市民网站平台】近日,记者从山东省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为保证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规定,在我省加强交通行业机动车辆综合商业第三者(含司机)责任险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结合相关部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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