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迎来可转债新规 上市标准有所调整

来源:维思迈财经2024-03-13 09:02:45

近日,中国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告称,将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上市标准进行一系列调整。这项举措被业界普遍认为是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和提升投融资效率的重要举措。

根据新规定,首先,在股票连续停牌期超过20个交易日后恢复上市交易的公司可以申请发行并上市可转债。此前旧规则中,并未明确给出在该情况下是否能够申请发行可转债以及具体条件。而现如今修订后的规定将填补了这一空白。

其次,拓宽了适用于符合特殊制度安排企业类别(即ST、*ST等) 的范围。原有政策只允许非暂时性停牌或者不满足正常经营需求导致无法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承受审查监管风险而主动选择终止审核程序并由相关部门责令退回再作处理但尚未接到《关于撤销挂起状态》通知书的公司,可以发行可转债。而新规则将适用范围扩大到了符合特殊制度安排企业类别。

此外,在申请上市时,原有政策要求拟发行人及其主办券商须具备一定市值、净资产和盈利能力条件,并且连续两年未被处以重罚或者其他证监会认为不宜发行股票等情形。然而根据新规定,只需满足“最近三个会计期间内无经营亏损”即可获得审核通过。

对于这次调整引起的关注与热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推动我国资本市场改革进程中的又一项积极探索和尝试。我们希望通过优化制度设计、提升服务水平来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健康稳步增长。”

分析人士指出,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下,加快建立完善金融工具体系已成为中国资本市场追赶全球先进水平并在风险防控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必由之路。“修订后的上市标准将吸引更多高质量企业选择可转债融资,进一步提升市场活力和吸引力。”他们表示。

尽管新规调整了上市标准,但是对于发行人而言,仍然需要满足刚性条件。业内人士指出,在申请过程中依旧要经历严格的审核程序,并承担相应风险。因此,在选择是否发行可转债时需谨慎权衡利弊、科学决策。

总体来看,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这项新规将为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渠道和工具选择,并有助于推动中国资本市场向高质量发展迈进。未来随着政策落地实施以及相关制度逐步完善, 可预见该措施必将产生积极影响并促使更多优秀企业在股票暂停期结束后重新回归到A股市场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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