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的公司怎么办理员工的社保及公积

1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6-08

2023-06-08 16:59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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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新企业应到注册地社保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企业应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新企业申请社保登记需要携带资料包括(具体咨询当地社保局实时要求):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电子执照);
2.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社会保险登记表(开户)》(可提前网上下载填写也可以带上公章到社保局填写盖章)。
新企业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时,单位经办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领取相关表格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设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具体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实时要求):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电子执照);
2.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开户申请表》(可提前网上下载填写也可以带上公章、财务章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盖章)。
5.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表;(盖章)
6.在职职工工资发放名册;(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并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七条 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企业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前款规定以外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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