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6-08
2023-06-08 19:01活跃答主
第一步: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http://gsxt.gdgs.gov.cn/)公示清算组人员并进行企业清算。 第二步:通过报纸发布注销公告或选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企业注销。公告期为45日。 第三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公司应当自公告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股东会决议或者股东决定。 3.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非国有独资公司无需此项) 4.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清税文书。 5.股东会或一人股东确认的清算报告。 6.通过报纸发布注销公告的,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公示的,提交对外公示的清算组备案和债权人公告的打印页面图。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如不涉及,则无需此项) 8.营业执照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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