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利率新基准"

来源:维思迈财经2024-06-13 23:14:12

**贷款利率新基准: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迈出关键一步**

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再次迈出关键一步。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发布公告,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平稳转换,明确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尽可能地体现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水平。

这意味着,未来新发放的贷款以及存量贷款都将与LPR挂钩,LPR将成为中国利率体系的“新基准”。这一改革是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重要一步,对中国经济金融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步**

利率是资金的价格,对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有着重要影响。利率市场化改革是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金融市场化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

中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在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一直遵循“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后短期,先外币、后人民币”的顺序,逐步扩大市场化定价的范围和品种。

在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方面,2013年7月,中国正式启动贷款基础利率(LPR)报价机制改革试点,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9:30左右公布LPR,作为试点银行新发放贷款的初始执行利率。2015年10月,中国进一步扩大了LPR应用范围,要求银行在向客户发放贷款时,应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并在贷款合同中载明。

此次改革是在前期LPR报价机制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正式将LPR运用于存量贷款,是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关键一步。

**LPR形成机制的完善**

LPR是由具有代表性的18家银行根据市场供求、资金成本、风险溢价等因素报价形成,每月20日公布一次。自2019年8月18日改革以来,LPR报价逐渐反映了银行资金成本,打破了贷款利率隐性下限,货币政策传导效率提升。

改革后,LPR由原来的1年期一个期限品种扩大到与存款利率挂钩的1年、5年,与基准贷款利率挂钩的1年、3年、6个月、3个月、1个月五个期限品种,期限结构更加丰富。同时,报价行类型在原有的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的基础上,增加城商行、农商行、民营银行和外资银行,在报价行数量上也由原来的9家增加到18家,报价行类型更加多样,能够更好地反映不同类型银行的资金成本和市场供求变化。

此外,改革后报价行在计算报价时,增加了5年期以上利率债和银行同业存单利率作为新的参考,可以更加真实地反映银行的资金成本,提高LPR的代表性。

**存量贷款转换的平稳过渡**

此次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对存量贷款客户来说,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转换为LPR,二是选择固定利率。如果选择转换为LPR,存量贷款利率将不再挂钩贷款基准利率,而是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数值由贷款银行和客户双方协商确定。加点数值可为负值,这意味着存量贷款利率也有下降的可能。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转换工作自2020年3月1日开始,但存量贷款转换为LPR的定价基准后,并不意味着贷款利率会马上调整,而是在下一个利率重定价日才开始调整。重定价日是指贷款利率调整日,一般为每年1月1日,或者贷款发放日的每年对应日。

以一笔5年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为例,如果这笔贷款是2019年8月15日发放,重定价日为每年8月15日,在2019年11月5日LPR报价改革前,该笔贷款2020年的执行利率应为2019年8月20日LPR(4.85%)+30个基点,也就是5.15%。在2020年3月1日至8月14日期间,客户可与银行协商确定转换为LPR后该笔贷款2020年8月15日的执行利率。如果协商确定该笔贷款加点数值为30个基点,则2020年8月15日该笔贷款的执行利率为2020年8月20日LPR+30个基点,如果8月20日LPR报价不变,则该执行利率仍为5.15%。

**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此次改革对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将产生重要影响。改革后,LPR将成为中国利率体系的“新基准”,能够更好地反映市场供求变化,对促进贷款利率“两轨并一轨”,提高利率传导效率,推动降低贷款实际利率,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具有重要作用。

改革前,银行贷款利率存在“隐性下限”,银行发放贷款的利率大多不低于贷款基准利率,对市场利率向实体经济传导形成了阻碍。改革后,银行新发放贷款主要参考LPR定价,而LPR则根据银行自身资金成本变化进行调整,银行贷款利率的“隐性下限”被打破,实体经济贷款利率将更加市场化,有利于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同时,此次改革还将推动银行发挥竞争机制,优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提高风险定价能力,有助于促进银行对不同信用客户实行差别化定价,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此次改革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也将发挥重要作用。改革后,贷款利率将更加市场化,有利于改善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增强银行的风险定价能力,合理引导企业和居民的融资行为,抑制盲目投资和消费,从根本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同时,改革后贷款利率将“两轨并一轨”,贷款基准利率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这有利于消除贷款基准利率的“锚”作用,有利于增强货币政策传导效率,提高央行调控利率水平的能力,从而更好地发挥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作用,维护金融体系稳定。

**稳步推进改革**

此次改革是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关键一步,也是中国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改革后,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金融市场化改革也将向纵深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改革并不意味着贷款利率全面放开,而是在有序推进,对贷款利率设定了上限和下限,贷款利率不能低于存款利率,也不能超出最高贷款利率限制,这有利于维护金融体系稳定,防范金融风险。

同时,改革后,银行需要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利率走势、自身资金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利率的加点数值,这对银行的风险定价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银行加强风险管理,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此外,此次改革对商业银行净息差和收益率可能产生一定的影响,商业银行需要加快业务转型,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增强自身竞争力。

总之,此次改革是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步,对中国经济金融发展具有深远意义,也是中国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又一里程碑,将对中国金融体系产生深远影响,值得我们期待。

贷款 利率 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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