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6-08
2023-06-08 19:00活跃答主
1987年12月15日,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在香港注册设立。公司遵循中央“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基本法》,秉持公正、客观、严谨的宗旨,认真履行职责,竭诚为内地和香港居民、机构提供跨境法律服务。公司致力于增进内地与香港的法律交流,促进两地司法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的联系与合作;积极参与内地和香港澳门特区、台湾地区以及世界其它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交往和民商事活动;研究两地间在“一国两制”下,因不同法律制度产生的冲突及解决机制,为促进和保障内地同香港民商事往来健康有序进行提供意见。1992年,根据中国委托公证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设立公证文书审核转递办公室,对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出具的发往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进行审核加章转递。1994年,为沟通和加强两地法律人员深层次交流,向世界介绍中国民主法治建设和实施“一国两制”的法律保障制度,公司创办了《中国法律》杂志。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为杂志题写了刊名,时任司法部部长肖扬撰写了发刊词。1997年,公司在香港律师会注册合伙制的中国法律律师事务所,以香港为基地提供跨域中国法律服务。2007年和2009年,为了更好的服务在香港的中资企业,公司先后协助香港中国企业协会筹备和成立了法律专业委员会和商事调解委员会。根据香港中国企业协会的安排,公司董事长任两个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主席),公司承担两个委员会的秘书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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