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疑问:A股买美股ETF,计算起始日期是哪一天?

来源:维思迈财经2024-02-12 09:11:01

近年来,随着中国市场对外开放的步伐加快以及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中国投资者开始将目光转向海外市场。其中,购买美国股票成为了许多投资者关注和追求的对象之一。而作为在境内交易所上市、跟踪标普500指数等主要美国股票指数表现的基金产品——美股ETF(Exchange Traded Fund),备受广大散户青睐。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一个问题频繁出现在不少新手投资者心中:如果我通过A股渠道购买了某只美国上市公司或标普500指数相关的ETF产品,在计算收益率时应该选择何种数据作为起点?也就是说,“计算起始日期”究竟该从什么时间开始?

此前并没有明确规定

长期以来,并未有具体法律文件或监管规范给出针对这个问题明确答案。因此,在实践操作中存在较大争议与困惑。

业界专家表示:“由于两地交易所运营方式差异较大且各自拥有独立历史数据,因此在计算收益率时存在较大的差异。”这也是导致投资者困惑和争议不断产生的主要原因。

以往多数券商、基金公司等机构对于“计算起始日期”的选择均根据各自内部规定或业务需要进行处理。一些采用美国市场开盘时间作为起点,而其他则沿用A股交易所制度中关于T日与T+1日定义上个交易日及当天交易情况的规定来确定收益率开始计算的日期。

监管层终出台明确意见

近期,在广泛听取相关行业意见后,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境外ETF产品跨境销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新政”) ,并首次就“计算起始日期”问题提供了明确指引。该文件将从2022年7月1日开始执行。

按照新政规定,“投资者购买具有公允价值价格形成机制标准化海外ETF产品后,在申请赎回前应至少持有30个连续自然人工作周”。

换言之,无论何种渠道购买美股ETF产品,则其涨幅/跌幅累积统计周期将以最早实际持仓满一个季度(即3个月)后的日期作为起始点,而不再是以前存在争议的“美国市场开盘时间”或者A股交易所规定。

对于这一新政出台,业内人士普遍表示认可和支持。他们指出,《境外ETF产品跨境销售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计算收益率时应选择何种数据作为起点,并统一了监管要求,有利于提升投资者权益保护水平并促进市场稳定发展。

同时也有分析师认为,在实施新政之后,中国投资者在购买海外ETF产品方面将更加具备操作便捷性与透明度。此举无疑会推动中国金融市场向全球化迈进,并增强其在全球金融体系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然而也必须注意到,“计算起始日期”的改变虽然解决了部分问题,但仅仅只是一个初始步骤。随着趋同化程度不断提高、制度衔接日渐紧密等因素的考量下,“相似标准”、“信息共享机制”等关键问题还需继续深入讨论和完善。

总结

通过以上报道可以看出,在过去长期缺乏明确规范的情况下,投资者在购买A股市场上的美股ETF产品时一直面临着计算起始日期不明确的困扰。然而,在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境外ETF产品跨境销售管理办法(试行)》后,这个问题终于迎来了明确答案。

新政规定将从2022年7月1日开始执行,并要求投资者持有具有公允价值价格形成机制标准化海外ETF产品至少30个连续自然人工作周。此举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统一、清晰的“计算起始日期”,并得到业界广泛认可和支持。

尽管如此,《境外ETF产品跨境销售管理办法(试行)》只是解决该问题的初步措施之一,未来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与交易机制以适应全球金融市场发展趋势,并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

总体而言,在国际化背景下,中国金融市场对于海外投资需求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随着监管层积极推动开放改革及各项配套政策落地实施,“计算起始日期”等诸多关键性问题也将逐渐得到解决,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便捷、透明的境外ETF产品交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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