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监管:净值型方案受关注

来源:维思迈财经2024-02-02 09:07:34

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创新,各类理财产品层出不穷。然而,在投资者保护和风险防范方面,我国的监管体系仍存在一定缺失。其中尤为引人关注的是净值型理财产品。

净值型理财产品作为一种相对较新颖且备受欢迎的投资方式,其以基金或信托计划形式存在于市场中,并通过根据标的资产表现调整份额价格实现收益增长。与传统固定收益类、浮动收益率类等其他类型的理财产品相比,净值型方案具有更高灵活性和透明度。

然而,在过去数年里涌现了多起因管理混乱导致亏损甚至崩溃事件后,该行业饱受诟病并在舆论中成为焦点话题之一。这些事件通常由于未能及时公布真实估算单位参考价(NAV)所造成。

事实上,《证券期货法》规定了针对开放式基金应当进行每日估算单位参考价发布义务;同样地,《信托公司章程》也要求信托公司按照一定频率公布净值。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许多金融机构并未严格履行这些义务。

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对估算参考价的计算方法存在争议。目前市场上常用的两种方式分别为“历史成本法”和“市场调整法”。前者以基础资产购入时的价格作为单位参考价,并忽略了后续可能发生的浮动;而后者则根据标的资产当前市场价格进行估值,更加符合投资风险变化情况。

监管部门认为,“历史成本法”容易导致产品在面临下跌压力时出现恶性循环:当份额持有人看到单位参考价大幅下滑时会选择赎回或不再买入,进而引发更大规模抛售潮。相比之下,“市场调整法”的使用能够避免这种局面,并提供更真实、可靠的信息给投资者。

针对此问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近期发布《关于改进开放式基金日常运营相关事项若干问题指引》,明确表示将推广采用“市场调整法”,鼓励各类理财产品尤其是净值型方案采用更为科学合理的估算方法。

然而,一些业内人士对此表示担忧。他们认为,“市场调整法”虽然能够提供更真实、可靠的信息,但也可能引发投资者恐慌情绪,并在短期内产生大规模赎回行为。这样的连锁反应将给金融机构和市场带来巨大压力。

除了计算方法之外,监管部门还需要加强对净值型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使用及流动性管理等方面的监管措施。目前尚缺乏明确指导并存在较大漏洞,容易让不法分子利用其进行非法活动或造成风险暴露。

因此,在推广“市场调整法”的同时,《中国银保监会》(CBIRC)等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制定新政策以完善净值型产品监管体系,并建立起稳健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

总结起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日益开放与创新步伐加快, 净值型理财产品作为其中一个受关注焦点已经被纳入了有序化改革进程中. 在未来, 通过严格执行公布净值义务、推广科学合理的估算方法以及加强监管措施,将有助于维护投资者权益和金融市场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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