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股东的资格?

来源:维思迈财经2022-12-07 06:00

自然人股东的资格

自然人股东的资格。《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公司登记后,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清单。公司成立前,不得设立公司或者以任何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第七十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自然人股东的权利

1、知情权:股东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公司法》第75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法》第212条) 2、分红权: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公司法》第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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