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医疗保险

来源:维思迈财经2022-06-15

一现起来的人们非常关心医疗保险的缴费。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了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以个人缴费为主。参保人员在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北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同于其他的险种,北京医疗保险费缴费年限规定如下:对于城镇所有雇员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为其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在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不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5倍缴纳。用人单位的缴费额度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倍。对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本市参保的参保缴费年限按照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缴纳,也可以在本市新增经营企业参保的,以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缴费基数。

如果延长缴费后实际缴费年限小于等于5年的,在退休时不计算利息,但按照规定办理续保手续后,一年内补缴的费用将全部退还;如果在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医保待遇停止期内原有缴费年限不能享受到医保待遇,自剩余的费用按照规定办理续保。如果是在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重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助的,其中在补交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在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的统筹基金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零星报销,但最高不得超过原缴费年限的15倍。而大病医疗互助补助期限累计超过5年的,还需个人负担的部分不少于其他大病医疗互助补助期限不超过15年。对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可以由参保人员按规定比例自愿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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