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医保转移的报销比例

来源:维思迈财经2022-07-20

我们每个人都面临着不确定的疾病风险,医保就是用来防范化解医疗费用风险的。那么交了医疗保险后什么情况下可以用?生产如何报销?异地就医如何结算?.....下面小编就来给您着重介绍一下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待遇和大病保险待遇。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院 800元,二级医院 400元,一级医院 200元。住院支付比例:镇卫生院报销比例: 70周岁以下,二级医院 400元,一级医院 200元。参保人员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院 800元,二级医院 300元,一级医院 200元。其余医院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1.住院报销比例: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 7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 800元,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 500元。 2.医院起付标准:三级医院 8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 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受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 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续接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接受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 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是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挡,可补可不补。三、特殊情况下社保转移的报销比例 1、经常

医保关系转移,缴费年限可以累积吗?可以的,《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所以,在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后,其在原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视同新参保地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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