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贷余额"新规出台,公积金贷款买房将迎来哪些变化?

来源:维思迈财经2024-06-13 22:5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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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言: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提出,“双结余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最低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最低贷款额度)×缴存余额/(缴存余额+公贷余额)×缴存年限/最高缴存年限。这意味着,公积金贷款买房将迎来新变化。那么,什么是“公贷余额”?《通知》中的“双结余家庭”如何理解?新规将带来哪些影响?让我们一起来探讨分析。

## 正文:

### “公贷余额”新规出台,解读政策关键词

- 什么是“公贷余额”?

“公贷余额”是指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包括管理中心(含分支机构)、受托银行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贷款余额。也就是说,如果购房者之前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那么在申请新的公积金贷款时,之前贷款尚未偿还的部分就会被计入“公贷余额”。

- 什么是“双结余家庭”?

《通知》中的“双结余家庭”是指申请人及配偶名下均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同时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结余的家庭。也就是说,夫妻双方都需要有公积金账户,并且同时存在公积金贷款余额和公积金存款余额,才能被称为“双结余家庭”。

- “最高贷款额度”和“最低贷款额度”如何确定?

根据《通知》解释,“最高贷款额度”和“最低贷款额度”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等因素,在不超过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前提下,按照保障基本住房需求、与住房价格相适应、与居民还款能力相匹配、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的原则确定的。各地具体额度标准可以不同,需要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为准。

- 缴存余额、缴存年限如何计算?

缴存余额是指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不含约定提取金额)。缴存年限是指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年限,不超过最高缴存年限。最高缴存年限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30年。

### 公积金贷款买房将迎来哪些变化?

- 贷款额度计算方式调整

以往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计算公式一般为:贷款额度=贷款上限×缴存余额×缴存年限因子×贷款比例。其中,贷款上限、贷款比例、缴存年限因子等指标由各地公积金中心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新规出台后,对于“双结余家庭”而言,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发生了变化。以北京为例,假设当地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最低贷款额度为30万元,购房者夫妻双方缴存余额为5万元,公贷余额为20万元,缴存年限为10年,最高缴存年限为30年,那么贷款额度计算如下:

贷款额度=30万+(120万-30万)×5万/(5万+20万)×10/30=60万元

可以看出,新规下的贷款额度要低于以往的计算公式。这意味着“双结余家庭”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贷额度可能会有所下降。

- 贷款条件更严苛

《通知》中提出,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及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之和超过当地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100%的,贷款申请不予受理。这意味着,如果购房者夫妻双方的公积金存款余额和公积金贷款余额之和超过了最高贷款额度,将无法申请新的公积金贷款。这一规定使得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更加严苛。

- 促进公积金良性循环

《通知》的出台,有利于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一方面,新规鼓励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积极偿还贷款,减少公贷余额,从而提高未来可贷额度。另一方面,对于有能力全额偿还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可以选择提前还清贷款,以提高后续购房时的可贷额度。这将促进购房者更加合理地使用公积金资源,提升公积金的使用效率。

- 支持刚需及改善型购房需求

《通知》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购房者的刚需及改善型住房需求。对于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保持不变,公积金贷款额度不会减少,可以继续保障购房者的基本住房需求。对于“双结余家庭”,虽然贷款额度有所下降,但仍然可以申请一定额度的公积金贷款,满足改善型住房需求。此外,《通知》还提出支持二孩、三孩家庭住房需求,允许父母与子女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进一步降低购房门槛,满足多孩家庭的购房需求。

- 减轻购房者还款压力

《通知》提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在2023年12月31日前,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计算时,缴存收入标准放宽至2022年水平。这意味着受疫情影响企业的职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贷额度会有所提高,从而降低购房者的首付比例,减轻购房者的经济压力。此外,《通知》还提出阶段性放宽了五类人群的贷款条件,包括受疫情影响收入下降、生产经营困难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疫情严重地区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因被纳入疫情防控封管控区、隔离观察、参加防疫工作等情况造成收入暂时减少或暂停的职工;以及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偿还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等,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购房者的还款压力。

## 结语:

《通知》的出台,体现了国家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对购房者实际需求的关注。新规鼓励购房者合理使用公积金资源,在支持刚需及改善型住房需求的同时,促进公积金良性循环,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长期健康发展。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在执行《通知》时可能会有所差异,购房者需关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具体实施细则。此外,购房者也应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还款能力合理使用公积金贷款,避免过度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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