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保险的责任期限一般为

来源:维思迈财经2022-06-15

现代社会,保险的出现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保险的意义不仅仅是保障人们的健康,而且更重要的是解决人们不幸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而保险的出现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基本保障。在购买保险的时候,很多人会想到定期寿险或者是意外险等保险。定期寿险是指在规定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因为意外事故以及疾病导致死亡或高度残疾,保险公司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具体的期限要看具体的保险合同条款的约定。一般来说,定期寿险的期限分为1年、5年、10年、20年不等。保险合同期限越长,被保人的保费就越低,但是如果在保险期限届满时,被保人仍然未出现事故,那么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责任,并且不退回保险费。所以说,定期寿险是具有保险的基本功能。定期寿险的意义在于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出现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残疾甚至身故的,保险公司就会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被保人支付残废保险金。

责任期限保险责任期限一般是保险合同从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离开合同约定的保险时间止。一般责任期限越长,保险费用越高,如果被保险人的风险发生后再次发生保险,保险公司所给予的补偿或赔偿,就是责任期限越长,则遭受的财产损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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