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保险2017_2017

来源:维思迈财经2022-06-15

深圳生育保险2017保险报销条件:参保人用老保险个人账户支付本人产生的相关生育医疗费用的,用人单位应在参保人生育或终止妊娠后5个自然日内,申报本人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或由个人先行支付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规定的其他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用老保险个人账户支付本人生育医疗费用的,由本人先行支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记账后,凭本人身份证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相关资料到医疗保险窗口办理支付手续。参保人用老保险个人账户支付本人生育医疗费的,由本人先行支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记录和审核。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由个人自付。

3.参保人在领取待遇期间因妊娠、分娩引起的疾病,生育保险基金不承担给付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的责任。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额度:前者正常产假的,按照30天计算,非正常产假的,按30天计算;前者难产的,按15天计算。4.参保人因怀孕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承担给付生育津贴的责任。5.因计划生育手术或者施行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绝育器、男职工的营养、b超的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支付。生育保险参保人在市外就医发生的产前检查、终止妊娠和治疗并发症、诊治妊娠并发症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以上就是对本文的全部介绍,希望能帮到有需要的人。

保险 深圳 生育 2017

【声明】维思迈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