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民保险司

2条回答来源:维思迈财经2023-07-06

2023-07-06 19:59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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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责任1)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按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2)意外医疗保险金: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医疗费用支出,或被保险人因疾病、分娩、流产、节育、整容、美容、健康体检、先天性疾病等,需住院治疗的,按保险金额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合同终止。

2023-07-06 19:59活跃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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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人民保险司是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是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是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乌鲁木齐人民保险司负责编制全市保险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保险业的行业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保险业的经营管理和改革;负责全市保险机构及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撤销的审核和审批工作;负责全市保险机构及分支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管理全市保险中介市场;负责管理全市保险资金的运用;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市保险业的经营活动;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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