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单身公积金买房贷款,公积金

来源:维思迈财经2022-06-15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1992年7月成立,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宁波市成立,1999年12月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更名为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于2005年10月1日开业。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公积金贷款能够满足我市城镇购房人的公积金需求,为我市的城镇在职职工提供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是一份购房福利。宁波公积金贷款条件1.申请贷款前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2.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同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3.申请人具有有效购房合同或协议。4.合法有效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5.申请人应在贷款银行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三)单身公积金贷款额度单身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0元。(四)贷款年限贷款额度不超过30年。(五)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照贷款申请地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折计。(六)还款方式单身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含1年)内的,可采用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采用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法或其他兴业银行认可的还款方式。以上就是关于单身公积金贷款买房的简单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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