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积金贷款新政:利率下调,惠民便民"

来源:维思迈财经2024-06-13 23:49:47

**海南公积金贷款新政:利率下调,惠民便民**

记者从海南省住房和公积金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惠民便民,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前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下调,并调整贷款额度、支持异地购房提取等,政策惠民便民效应明显,将进一步降低购房者贷款成本,在保障住房需求的同时,促进海南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明确,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具体为,一手房贷款5年期以上利率由3.25%下调至3.1%,5年期以下利率由2.75%下调至2.6%;二手房贷款5年期以上利率由3.5%下调至3.35%,5年期以下利率由3.0%下调至2.85%。此次利率调整适用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包括购买新建自住住房贷款、购买再交易住房贷款、自住住房装修贷款、自住住房贷款还贷等。

记者了解到,以贷款50万元、20年为例,利率下调后,贷款期限5年以上,每月可少还款150多元,累计可减少利息支出超过3.6万元;贷款期限5年以下,每月可少还款70多元,累计可减少利息支出近1.7万元。此次利率下调,将为贷款职工减轻一定经济负担,有效降低购房者贷款成本。

《通知》还明确,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海南省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购买再交易住房的,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在海南省购买自住住房,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二人及以上缴存,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将进一步满足购房者贷款需求,尤其是对于购买新房的群体,贷款额度提高10万元,能够有效缓解购房资金压力,让更多人有机会实现安居梦。

此外,《通知》还明确,支持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职工在海南省无自有住房,在海南省以外其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所在地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或购房合同及发票,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通知Multiplier》一石三鸟,惠民便民效应明显。一是减轻购房者贷款负担。通过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能够有效降低购房者贷款成本,减轻贷款负担,在当前房贷利率整体较高的背景下,这一举措无疑是雪中送炭,将让购房者切实感受到政策的温暖。二是满足购房者贷款需求。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能够进一步满足购房者,尤其是购买新房群体的贷款需求,缓解购房资金压力,让更多人能够通过公积金贷款实现安居梦。三是支持异地购房提取。允许在海南省无自有住房的职工,在省外其他城市购房时提取公积金,这一政策将进一步释放公积金红利,满足职工多样化的购房需求,同时也体现了海南省在公积金使用上的开放和包容态度。

记者注意到,此次公积金贷款新政,是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体现了惠民便民的政策导向,将进一步释放公积金红利,在保障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的同时,促进海南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了解,为支持住房消费,海南省此前已接连出台了多项公积金惠民政策。包括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实行“认房不认贷”,对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取消“须具有本市户籍或已领取居住证”的限制;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非海南省户籍职工,在海南省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购房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加大对住房租赁支持力度,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海南省无自有住房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在海南省境内支付房租,提取限额为每月1000元,每年最高12000元等。

一系列公积金惠民政策,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的积极作用,有效减轻了购房者贷款负担,满足了购房者贷款需求,同时也为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记者从海南省住房和公积金管理局了解到,该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公积金惠民政策落地,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为保障全省人民群众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海南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此次海南公积金贷款新政,将为广大购房者带来实实在在的利好,在降低购房者贷款成本的同时,进一步满足购房者贷款需求,让更多人能够通过公积金贷款实现安居梦。同时,支持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体现了海南省在公积金使用上的开放和包容态度,进一步释放了公积金红利。记者相信,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积极努力下,海南省房地产市场将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人民群众的安居梦将不断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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